[高中部] 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1. 申請時間:第1學期於暑期輔導課期間、第2學期於寒假輔導課期間(逾期最晚於開學第1週內)。
2. 申請單位:請於上班時間,洽總務處文書組領表申請。
* 98學年度起,教育部新增排富條款--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220萬元,始得申請。
1. 申請時間:第1學期於暑期輔導課期間、第2學期於寒假輔導課期間(逾期最晚於開學第1週內)。
2. 申請單位:請於上班時間,洽總務處文書組領表申請。
* 98學年度起,教育部新增排富條款--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220萬元,始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