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及國中小之就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請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申請日期:自2月10日至3月1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欲申請該項助學生之同學,請先詳閱附件說明,並備齊相關資料。

有問題可洽註冊組陳怡純老師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