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澎湖縣1072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高中部】澎湖縣1072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澎湖縣之高中在學學生,且為家境清寒(需檢附證明),學業成績在75分以上者。

申請日期:108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辦法,備妥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後,於4月9日前洽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