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有關退休金規定

國教署臺教國署人字第1080028121號函示:

一、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7條及第78條所定。
二、查退撫條例第77條規定略以,支(兼)領月退休金教職員再任..(略)..「私立學校」等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應停發月退休金並停辦優惠存款。
 

國教署臺教國署人字第1080028119號函示: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及第78條所定。
二、查退撫法第7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13條規定略以: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再任..(略)..「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應停發月退休金並停辦優惠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