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國教署來函,有關衛生福利部增設「電子煙回收桶」之資訊,請協助廣為周知教職員工生及家長等 發佈日期 2026 年 9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19 公告內容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國健署)115年9月7日國健教字第1150761289號函及教育部115年9月10日臺教綜(五)字第1150092072號辦理。 二、 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持有」電子煙將屬違法行為,以及草案訂有1個月之緩衝期,為使民眾得以處理違法物品,並避免隨意棄置危害環境,爰已於全國設「電子煙回收桶」據點,提供「持有」電子煙之民眾自主投遞。 三、 上揭電子煙回收據點計431處,請逕至國健署之官網(https://www.hpa.gov.tw)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菸害防制>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投遞須知如下: (一)回收期限:自115年9月7日起,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止(緩衝期屆滿)。 (二)全程不記名:投遞時無須具名及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三)投遞時間:各回收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 (四)安全提醒: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以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產生危險。 四、 檢附國健署來函、教育部來函、國健署製作之「電子煙回收桶全台回收據點(含QRcode)」圖卡,以及「拒絕電子煙擺布」宣導海報各1份,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如會議、研習、講座、活動、網頁、公佈欄、衛教等),向所屬單位、教職員工生及家長等廣為宣導,以避免於修法公布後觸法。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電子菸回收桶海報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電子菸回收桶海報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電子菸回收桶海報.pdf104.6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電子菸回收桶海報.pdf (點擊下載檔案)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電子菸回收桶海報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拒絕電子菸擺布海報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拒絕電子菸擺布海報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拒絕電子菸擺布海報.pdf263.2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拒絕電子菸擺布海報.pdf (點擊下載檔案)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拒絕電子菸擺布海報 相關附件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衛福部健康署函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衛福部健康署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衛福部健康署函.pdf436.9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教育部函.pdf307.1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衛福部健康署函.pdf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教育部函.pdf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電子菸回收桶海報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電子菸回收桶海報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電子菸回收桶海報.pdf104.6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拒絕電子菸擺布海報.pdf263.2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電子菸回收桶海報.pdf115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拒絕電子菸擺布海報.pdf 【2026-09-22】【美術比賽】115學年度學生美展校內初選入選名單 【2026-09-21】請代表學校參加115年度數理及資訊學科第三區複試的選手填寫報名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