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過銷過辦法 本辦法於108年8月29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施行。 申請改過銷過學生,請依規定提出申請,生教組負責國中部,生輔組負責高中部。 相關申請規定及流程,詳如附件。 天主教正心高級中學學生改過銷過辦法 天主教正心高級中學學生改過銷過辦法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天主教正心高級中學學生改過銷過辦法.pdf171.1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天主教正心高級中學學生改過銷過辦法.pdf 天主教正心高級中學學生改過銷過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