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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雲林縣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6 年 7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
公告內容

說 明:
一、 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實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參賽作品如經檢舉判定為臨摹、抄襲、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須自負法律責任,並禁賽1-2年。
(二)另指導老師部分,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三、 全縣學生美術比賽方式說明如下:
(一)全縣書法類複賽:採現場比賽(各校請先完成校內初賽)請參閱計畫(附件二)。
(二)作品收件日期:國小組:115年9月22日(星期二);國中組:115年9月23日(星期三);高中(職)組:115年9月24日(星期四)。
(三)承辦學校:元長鄉元長國民小學(元長鄉元西路76號)教務處電話:05-7882017-104。
(四)比賽報名方式請至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藝文競賽專區-美術比賽網站報名。
四、 凡依本實施計畫比賽時程,帶隊參加或送件、退件之人員,請惠予公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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