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雲林縣政府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府教學二字第1122448964號「性影像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說明」

有關雲林縣政府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府教學二字第1122448964號「性影像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2年10月18日府社工二字第1122660054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第一線服務者協助性影像案件被害人時,向其說明相關求助單位與權益保障事項說明,旨揭事項說明重點摘要臚列如下:

(一)本事項說明包含總論、社政服務資源、警察機關、檢察機關、法院、教育主管機關、媒體與附錄等篇。

(二)總論篇,敘明性影像與性影像被害人之定義;說明在第一時間可採取之因應方式;依年齡與兩造關係區分各該適用法規;求助性影像處理中心之資訊;提供性影像被害人較為相關且經常使用之法律權益說明等。

(三)各篇向被害人敘明各主管機關權責事務、可提供協助之事項與被害人相關權益之維護等內容,藉以使被害人了解案件進程於不同階段又或倘權益受損時,可求助之單位,共計6篇。

(四)附錄篇,包含名詞解釋、資源連結與相關法條3部分,供查詢名詞定義、社政相關資源與性影像案件相關之法條全文等詳細資訊。

【轉知】雲林縣警察局製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宣導海報

雲林縣警察局製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宣導海報

說    明:

一、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條第2項辦理。

二、近期兒少性剝削案件中,與兒少性隱私影像遭侵害相關之案件有日漸增多之趨勢,因影像紀錄易於傳遞與複製特性,此類案件對於被害兒少產生的影響大且深遠,請導師及家長協助留意,避免類似情事發生。

【轉知】112年愛樹教育增能研習

主旨:檢送「112年愛樹教育增能研習」簡章1份,請貴校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3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3828號函辦理。

 二、為透過愛樹教育相關課程,加強師生與樹木及環境的連結,營造愛樹氛圍,推動校園成為優良的愛樹教育學習場域,爰辦理旨揭研習。

 三、旨揭活動資訊摘要如下(詳如附件簡章):

 (一)辦理時間:112年11月10日(五)上午10時至下午4時40分。

 (二)辦理地點:南投縣溪頭自然教育園區森林學堂(南投縣鹿谷鄉森林巷9號)。

 (三)報名對象:嘉義大學愛樹教育輔導團輔導區域之環境教育輔導團、學校環境教育教師、學校樹木養護人員或有興趣的學校同仁(金門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四)課程內容:

 1、戶外課程:溪頭特色植物介紹。

 2、室內課程:森林療育及實驗林介紹、校園樹木加值應用、小黑蚊防治、林木病蟲害診斷防治及校園樹木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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