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協會舉辦「2023全國科學量測競賽」區賽本校成績優異

本校高一正班同學

林宥希、范奕都、李得地、歐家妤參加2023全國科學量測競賽獲得中區B組第二名

該項競賽為物理協會所舉辦,競賽當天由主辦單位公告賽題並發放競賽材料,

各隊伍限時進行實驗量測所需物理量或驗證物理定律,期間需設計實驗、取得科學數據、分析數據與不確定度估計,

後續製作簡報或海報進行口說報告,經由評審詰問後給予評分;本

競賽鼓勵學生使用指定科學軟體進行實驗以取得物理量或驗證相關物理模型,實屬難得

感謝林柏亨老師指導與同學的努力

 

輔仁大學開設磨課師線上課程「身體不思議」

輔仁大學開設磨課師線上課程「身體不思議」

「身體不思議」由醫學系王霈教授授課,以人體器官系統為課程主軸,捨棄傳統講述模式,以主題式碎片化的敘事方式,傳遞人體知識的脈絡,深入淺出地建立人體醫學的常識。

開課期間:即日起至113年2月5日

課程網址:https://reurl.cc/bDzoV6

課程全程免費,不限修課對象,完成課程要求後,即可獲得修課證明。

【國中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助學金申請

一. 申請時間:1/30(二)前。
二. 申請單位: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領表。
三. 需備證件:

  1. 申請書二份,新申請學生需檢附印章。
  2. 下列有效證件之一種:卹亡給與令、撫卹令、傷殘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軍人遺族就學證明書。
  3. 前項證件內未載明申請優待人者,須檢送戶籍謄本或繳驗戶口名簿。
  4. 申請本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其父或母為現職軍公教人員者,應繳交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書。
  5. 傷殘榮軍子女應繳驗戶籍謄本或退伍令。
  6. 軍人遺族子女,申請主食米者,應檢附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出具未領食米之證明書。

軍人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申請就學費用優待之證件,以國防部發給者為限。公教遺族申請就學費用優待之證件,以銓敘機關或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發給者為限。公教遺族檢送年撫恤金證書,如證書上未填明死亡原因及撫恤年限者,應查明證書上「依據法規」欄所填當時之法規條款規定。

113年度智慧鐵人創意競賽

一、為提升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創意及創造力,並訓練學生將所學知識活用,教育部自93年起辦理智慧鐵人創意競賽,113年將邁入第21屆。

二、上揭競賽參賽對象為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賽程分為初賽、複賽、決賽暨國際邀請賽,競賽內容設計跨學科領域,舉凡日常生活觸及之人文、科學、體育、實作或生活中的勞務、知識及技能皆為競賽項目範疇,113年度競賽訊息摘要如下: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初賽共舉辦3場次,報名時間皆由112年12月1日起,第1場至113年2月15日止,第2場至113年3月27日止,第3場至113年5月8日止,一律於競賽網站(https://ironman.creativity.edu.tw/)線上報名,報名組別分為國內「一般組」及「技職組」,每隊4至6人為限,以過半數隊員所屬學校為歸屬類別:

1、一般組:普通高中、綜合型高中之普通組、學校型態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申請自學學生)。

2、技職組: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之技職組、單科型高中。

(二)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300元整,清寒學生附相關證明得免收取報名費用。

112正心文藝獎延期截稿公告:徵稿延期至2024年1月26日截止

一、目標:

一、 帶領年輕一代,藉著「正心文藝獎」認識文學、瞭解文學、熱愛文學。

二、 為台灣文學注入新生力量,培養台灣文學新秀。

三、 以文會友,讓本校優秀的文藝創作者彼此交流切磋。

四、 推薦本校優選作品參加中台灣聯合文學獎。

 

二、「正心文藝獎」計畫內容:

主    旨:鼓勵藝文創作風氣;提昇寫作水準;培養未來台灣文學新秀

主辦單位:正心中學 校刊社 文藝社

協辦單位:圖書館

活動時間:原訂12月25日(一)截稿延期至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9日(一)公布得獎名單。

參加對象:正心中學全體同學

 

三、投稿方式:

一、徵稿分國中與高中二組。

    國中組有新詩、散文二類;高中組有短篇小說、新詩、散文三類。

1.國中組:

【轉知】有關新加坡將加強取締電子煙,旅客經陸海空關卡攜帶電子煙入境將處以罰款,請查照

主旨:有關新加坡將加強取締電子煙,旅客經陸海空關卡攜帶電子煙入境將處以罰款,請貴校協助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2月27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127052號函轉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112年12月20日星經字第1120120042號函(如附件)副本辦理。

 二、該組來文說明,新加坡衛生部與其他政府單位已強化境內電子煙管理措施,包括於海陸空關卡加強檢查,強化網路銷售、廣告之監測與取締,並於公共場所加強取締使用、擁有電子煙者。

 三、另我國「菸害防制法」自本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已將電子煙歸類於類菸品全面禁止、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加強管制,並依該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另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資料顯示,截至本年12月11日止尚無指定菸品通過審查。

 四、因寒假將屆且連假期間旅遊頻繁,請適時提醒貴校教職員工生如前往新加坡,應遵循當地之電子煙管制法令,並廣為宣導出國返臺時,勿將類菸品、指定菸品攜帶入境,以符「菸害防制法」規範。

【轉知】環境部「環境教育探索館」(網址:https://eeis.moenv.gov.tw/front/)已正式上線

主旨:環境部「環境教育探索館」(網址:https://eeis.moenv.gov.tw/front/)已正式上線,請貴校鼓勵所屬踴躍使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2月27日臺教資(六)字第1120129643號函及環境部112年12月22日環部保字第1121333769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優質環境教育資源及多元探索服務,環境部建置「環境教育探索館」,整合部內推動之重點工作及環境議題,集結多年環境教育工作之豐碩成果,導入電子化圖書館概念及分眾探索設計,讓民眾可透過環境主題(大氣環境與監測、水與土壤環境、資源循環、氣候變遷及環境教育)、使用情境(環境教學、自我學習、參加活動及競技切磋)及縣(市)地圖3種探索方式,搭配不同身分(依學齡層或社群等類別)進行探索,獲得符合所需之資源,擴展環境教育知能。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與其附件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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