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應用英語系舉辦「2025全國高中職台灣景點英文導覽解說簡報競賽」

說明: 

 一、本活動旨於提升高中職學生的英文景點導覽解說能力,經由此活動認識台灣在地文化特色與風光。鼓勵各校學生參與,期盼能藉此提升學生學習動機。

 二、報名時間與方式: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17:00止,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mmCsZAgrXs1oQFJC9

 三、詳細競賽辦法請參閱活動海報及簡章。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員賴易聖先生(電話:06-2532106分機251或351)。

【轉知】大葉大學『永續.樂園2025』-大葉大學創意設計競賽

 

說明: 

 一、本校設計學系(原名工業設計學系),鑒於聯合國宣布「2030永續發展目標」及各國對社會責任之關注,選定『永續·樂園』為設計主題,冀希發掘學生具潛力的創意設計,鼓勵改善社會創造生活便利、提昇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及強化美學的涵養。

 二、活動主題:「永續.樂園2025」-大葉大學創意設計競賽。

 三、參加對象:全國高中職在校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四、活動內容:作品一律以PDF檔上傳繳交、創作主題包括任何對落後地區生活改善、維護自然環境、長幼照護等永續議題。

 五、活動獎項:優選以上頒予獎狀及新臺幣一千至五千元不等之獎金。

 六、報名並上傳作品期間:即日起至1114年5月30日。

活動報名及附件詳見網址: https://dyuid5030.wixsite.com/greendesign2025

 七、競賽辦法、海報與切結書如附件。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I want to Test My English 英語自主檢測系統」英文能力檢測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4年1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021號函暨本府113年10月28日府教課二字第1130576631號函(諒達)續辦。

 二、為提升學生英語能力,國教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國立臺灣大學共同建置旨揭英檢系統,該系統係參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CEFR)開發之免費英檢系統,高級中等以下學生可以利用手邊的網路及平板或電腦,進行英語檢測。

 三、有關英檢系統內容,說明如下:

 (一)網址:https://www.testmyenglish.edu.tw/

 (二)測驗級別及受測年級:Pre A1(國小4-6年級)、A1(國中1-2年級)、A2(國中3年級、高中1年級)與B1(高中2-3年級)等4種級別。

 (三)檢測項目:字彙、聽力、閱讀、口說、寫作等5項。

 (四))檢測時間:

 1、第1次檢測:113年10月14日至114年1月31日(星期五),通過者可於系統下載通過證書,以玆鼓勵;未通過或具其他原因未完成者,可進行第2次檢測。

【轉知】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辦理「114年中小學作文比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31日臺教國署字第1130154266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資訊如下:

 (一)競賽流程:各校先行辦理校內初賽,每校各組最高提報篇數15篇進入複賽。

 (二)複賽報名日期:114年3月3日(星期一)至3月26日(星期三)止,以各參賽學校為單位進行線上報名。

 (三)活動網址:https://write.saylingwen.org

 三、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會聯絡人曾偉智先生,電話(02)5577-5518轉6026。

 

【轉知】海洋委員會辦理「114年度第三屆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作業」

主旨:轉知海洋委員會辦理「114年度第三屆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作業」,惠請協助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2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136548號函及海洋委員會113年12月31日海授保字第1130014135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海委會來函、要點、須知及海報。

文化部114年13-22歲文化禮金文宣資料

說明: 

 一、為鼓勵青年的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青年文化禮金,作為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手作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114年文化禮金將發放16-22歲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並推出13-15歲試辦計畫,每人發放600點文化幣。

 二、有關文化禮金領用方式如下:

 (一)誰可以領:

 1、13-15歲青年:出生日期在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的,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可領600點文化幣。

 2、16-22歲青年:出生日期在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的,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可領1,200點文化幣。

 (二)怎麼領取:手機下載「文化幣」APP,完成註冊登記及身份驗證後,114年1月1日起領取並立即可用;另可聯繫文化禮金客服提出申請(電話:0809-081806、信箱:cp.service@tradevan.com.tw)。

 (三)如何使用:可在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至全國藝文消費點進行消費折抵,每次使用以1點為單位。

【轉知】雲林縣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推動校園「菸檳防制」議題海報比賽

主旨:檢送本府辦理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推動校園「菸檳防制」議題海報比賽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推動校園菸檳防制議題實施計畫辦理。

 二、透過比賽方式互相觀摩及交換經驗,喚起重視菸檳防制工作,以落實菸檳防制教育之績效。

 三、旨揭比賽說明如下:

 (一)承辦單位:本縣東明國中。

 (二)徵集對象: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比賽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三)海報作品規格:

 1、主題:以「菸檳防制」宣導為主題,形式不拘。

 2、尺寸:長110公分×寬80公分(全開)。

 (四)送件日期與地點:114年3月3日至114年3月7日送達東明國中學務處(地址:630雲林縣斗南鎮中興路111號,學務主任陳建台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請各校務必至少選送1件作品,每件作品作者以2人為限,並於以下網址填寫相關資料以完成報名:https://forms.gle/hdqH6h4ndfs4SzeUA

【轉知】請落實校園檳榔危害防制作為

主旨:請各校落實校園檳榔危害防制作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6027號函辦理。

 二、依學校衛生法第2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91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三、為建立無檳校園,落實學校檳榔危害防制教育,倘學校查獲學生攜帶或嚼食檳榔,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規定予以勸導制止,並酌情通知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加強管教;如知悉出處或販售來源,請通報當地社會局(處)或警察單位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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