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COVID-19疫苗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校園接種相關事宜
檔 號:25000收發文號:1100008186
保存年限:永久收發日期:110年12月06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1101297692
*1101297692*
雲林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6402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
承 辦 人:莊茜茹
聯絡電話:05-5522445
電子郵件:64038@ylc.edu.tw
受 文 者: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06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二字第1100575034號
速 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3件) 意願書、國教署函-學生施打第二劑、指揮中心函(學園請上教育網下載)( 110YE47699_1_06140520562.pdf、110YE47699_2_06140520562.pdf、110YE47699_3_06140520562.pdf,共三個電子檔案 ) 1101297692_1_110YE47699_1_06140520562.pdf (附件1)
1101297692_2_110YE47699_2_06140520562.pdf (附件2)
1101297692_3_110YE47699_3_06140520562.pdf (附件3)
主旨:有關110年度COVID-19疫苗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校園接種相關事宜,務必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63930號函辦理。
二、有關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第二劑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依據110年11月28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決議,雖mRNA疫苗接種後發生之心肌炎/心包膜炎,可能與疫苗接種有關,惟考量COVID-19病毒變異株持續於國際間流行,並降低境外移入個案造成國內社區流行之風險,應積極提升各類對象第二劑接種率,提升群體免疫力,故建議已接種第一劑BioNTech COVID-19疫苗(以下簡稱BNT疫苗)且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之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接種第二劑BNT疫苗。另依據目前疫苗間隔與保護力實證研究結果,及英國、歐盟、加拿大等國之監測與建議,建議12至17歲青少年兩劑BNT疫苗間隔為12週以上。
三、基於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可能出現罕見且多數為輕微之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且接種第二劑後發生比率高於第一劑,爰修訂「BioNTech(BNT162b2)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如附件110年12月1日修訂版,下稱意願書),請學校確實將接種須知分發提供家長參考國際間監測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心肌炎或心包膜炎之通報情形以及接種第二劑BNT疫苗之效益,充分評估並決定是否讓子女接種。
四、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詳閱新版之意願書,可選擇於校園集中接種或至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並詳細填寫家長(或立意願書人)之各項欄位資訊後,請學校收回並彙整統計意願人數,提供轄區衛生所「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學生具接種意願名冊」,比照第一劑接種作業模式,將於110年12月20日起,安排合約醫療院所陸續至校園進行集中接種作業,符合接種對象尚未接種第一劑疫苗者,亦可於集中接種作業時進行接種。
五、請學校與轄區衛生所規劃合約醫療院所至校園進行集中接種作業時,建議學生兩劑BNT疫苗間隔為12週以上,如遇重要行事曆(期末考:111年1月12-19日、休業式:111年1月20日、學測:111年1月21-23日、寒假:111年1月21日至2月10日),請儘量避開安排。
六、另對於未於校園集中接種作業之青少年,亦可由家長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BNT COVID-19疫苗,後續依指揮中心公告時程,符合預約資格者或收到簡訊提醒,即可預約登錄接種,或可於本府安排/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並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
七、依據BNT COVID-19疫苗臨床試驗及上市後監測資料,接種BNT疫苗曾出現極罕見的心肌炎和心包膜炎病例,且較常發生在接種第二劑之後以及年輕男性。接種疫苗後28天內若發生疑似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症狀,例如:胸痛、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心悸(心跳不規則、跳拍或“顫動”)、暈厥(昏厥)、呼吸急促、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等症狀,請務必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請學校偕同向家長及學生宣導,注意學生身體狀況,並評估視接種作業期程調整課程活動。
八、為配合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校園接種BNT疫苗措施,學生無論透過在校集中接種、至醫療院所接種或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登記及預約接種,接種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學生得向學校申請疫苗假,以三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學生請疫苗假時,請學校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相關注意事項及函示,業於110年9月7日府教體二字第1100554148號函、110年9月9日府教體二字第1100554734號函及110年9月11日府教體二字第1100555299號函知各校(諒達)),另請持續就學生疫苗接種後30日內(含接種日)發生不良反應需就醫之人數進行校安通報(未就醫者無須通報)及每日請疫苗假學生人數填報。
九、指揮中心業已公布「青少年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COVID-19疫苗學生校園接種問答輯」及「mRNA疫苗接種後心肌炎/心包膜炎指引」,並置放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項下,提供各界參考。
十、請合約醫療院所進行校園接種作業,依循「COVID-19 疫苗接種場所因應可能發生全身性嚴重過敏反應(Anaphylaxis)之處置建議」,配備規範的急救設備及用藥,以因應立即必要之處置,並應擬具緊急轉送流程,俾可即時處理接種後發生率極低的立即型嚴重過敏反應,另請合約醫療院所於接種作業結束後配合停留至少1小時,以利學生接種第二劑可能發生副作用之諮詢及處置。
十一、意願書發放及造冊時程另行通知。
正本:本縣各縣立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少年安親學園(社團法人台灣雲彩全人關懷協會)、雲蓮安親學園(社團法人雲林縣百里香兒童青少年關懷協會)、雲林縣台灣復興藝術實驗教育機構、雲林縣湖山承淨書院實驗教育機構、禧年伊甸家園
副本: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本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本府教育處專員及督學室、雲林縣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