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比賽資訊如下:

 (一)比賽日期:112年11月28日(星期二)至11月30日(星期四)。

 (二)比賽地點:

 1、個人項目:文觀處表演廳。

 2、團體項目:雲林縣立體育館。

 (三)112學年度實施要點重大修正:

 1、A組成員資格說明修訂。

 2、團體甲組恢復人數上限為75人。

 3、增列符合逕行參加全國決賽之個人及團體,得自行選擇參加本縣縣賽,不佔本縣代表權額度。

 4、個人組助理指導教師獎勵規範修訂。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112年10月11日(星期三)至10月25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二)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先申請帳號密碼,若需報名個人組以及團體組時,請個別申請帳密報名),線上列印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3份,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或註冊組戳章(個人組):

 1、2份寄送至承辦學校公誠國小學務處報名(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北平路95號,電話:05-5322536轉112,信封加註全縣學生舞蹈比賽報名資料)。

 2、1份由報名者自行留存(如取得全國賽代表權,將於全國賽報到檢錄用)。

 四、指導老師名單以報名表為準,額度請參閱實施計畫第22點,並請加註職稱,例如○○○老師,如未加註職稱獎狀列印時一律為教師。

 五、參賽者名冊由報名系統直接匯出,報名時需上傳學生大頭照(正面清晰照)。

 六、大會為辦理比賽實況存證之需,進行實況錄影存檔,為比賽遇有爭議時使用,參賽單位賽前應自行檢查相關錄影音設備,大會不提供相關錄影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