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辦理「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海洋教育辦理『海洋之美』題畫詩創作比賽活動」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97379K號函辦理。
二、推展在地化課程與教學,運用詩歌及圖畫傳達對海洋之情感,透過題畫詩的創作,提升學生寫作能力,強化美感教育,鼓勵各級學校將海洋素養與藝術創作結合在一起,旨揭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一)徵件對象:雲林縣各公私立國中與國小學生。
(二)徵件內容及規格:
1、以雲林縣第一屆、第二屆「海洋之美新詩創作」前三名新詩為題畫內容(詳如實施計畫附件1),參加國中組請以國中組之新詩得獎作品為主題,參加國小組可自由選擇使用中高年級國小組之新詩得獎作品為主題。
2、以新詩作品的意涵為主,轉化為搭配新詩的具體畫面。
3、以8開圖畫紙創作。
4、創作使用之素材、創作畫風不限。
(三)徵件方式:每件作品需繳交圖畫、報名表(詳如實施計畫附件2)、作品授權書(詳如實施計畫附件3),圖畫採紙本寄送,報名表採紙本與電子檔分別寄送。
(四)報名日期:
1、113年3月1日(星期五)起至113年3月29日(星期五)收件(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三崙國小【地址:654雲林縣四湖鄉崙南村延平南路18號】,電話:(05)7721044。信封上請註明:雲林縣112學年度「海洋之美題畫詩創作比賽」。
2、送件人員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一律給予公假登記。
(五)評選結果: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公布於雲林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並通知獲獎人領獎(未獲選者不另通知)。入選作品收存於雲林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提供雲林縣各級學校進行教學使用,以利資源共享。
(六)獎勵標準:共分三組,國中組與國小高年級組、中年級組名次分開甄選。
1、第一名:各組別學生錄取一名縣級比賽獎狀乙幀,第一名指導老師獲縣級比賽嘉獎1次。
2、第二名:各組別學生錄取一名縣級比賽獎狀乙幀,指導老師獲縣級比賽獎狀1幀。
3、第三名:各組別學生錄取二名縣級比賽獎狀乙幀,指導老師獲縣級比賽獎狀1幀。
4、佳 作:各組學生別錄取若干名,獎狀1幀。
(七)餘請詳閱附件。
三、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人:雲林縣三崙國小教導處 陳柏元主任(05)-772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