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全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主旨:檢送106年度全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競賽辦理期程:
(一)鄉鎮市賽:請於106年5月15日(一)前辦理完成。
(二)分區賽日期:106年6月10日(六)於北辰國小辦理。
(三)縣賽日期:106年9月16日(六)於北辰國小辦理。
三、鄉鎮市賽、分區賽篇目已於106年3月16日府教社二字第1062407904號函公告,縣賽篇目將與全國賽相同(預計於106年7月1日公布)。
四、106年度實施要點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原住民族語增列魯凱族(茂林、萬山、多納)三語及泰雅族(萬大、汶水)二語。
(二)第十六點第(二)項第1款規定:「....各組各項參加人數超過12人時,超出人數擇二分之一(四捨五入)列為成績優異。」,為使本縣相關競賽獎勵名稱一致,將「佳作」改回「成績優異」。
五、因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還未公告,如全國賽實施要點有異動,本縣要點將依其修正調整後再行公告。
六、相關競賽規定及報名期程(含報名表)請詳閱實施要點,並公告於縣教育網電子公佈欄(http://mysql.ylc.edu.tw/ann/)及語文競賽平台(http://language.y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