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廢園補助

公告 雲林縣政府府教學二字第1062413502號函

於平地或山坡地有種植1分地以上檳榔之農民,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可向當地公所申辦檳榔廢園及轉作,補助費用最高可領50萬元,相關資訊可至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