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五月 檳榔廢園補助 By 劉哲維 正心校內大小事 0 回應s 公告 雲林縣政府府教學二字第1062413502號函 於平地或山坡地有種植1分地以上檳榔之農民,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可向當地公所申辦檳榔廢園及轉作,補助費用最高可領50萬元,相關資訊可至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洽詢。 瀏覽次數: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