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改善校園治安暨防制校園霸凌-倡導友善校園」學生才藝競賽活動

一、實施對象:高中學生。

二、收件日期:106年10月6日(星期五)前送交學務處生輔組。

三、實施內容:

(一)以海報、書法、作文創作為主,各項作品應與「改善校園治安暨防制校園霸凌-倡導友善校園」為主題,

          結合教育理念,展現青春活潑氣息。

(二)詳細參賽內容如附件。

 

置頂截止日期: 
2017-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