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09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主旨:檢送本縣109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比賽日期:109年11月25日(三)至27日(五)。
三、比賽地點:北辰國小活動中心。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109年10月5日(一)至10月19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先申請帳號密碼,個人組可1個帳號報名多組,團體組1個帳號報名1支舞碼),線上列印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3份,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或註冊組戳章(個人組)後,1份寄送至承辦學校口湖國小報名,2份由報名者自留(1份縣賽現場報到檢錄用;1份學校自存,如取得全國賽代表權,將於全國賽報到檢錄用),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口湖國小教導處鄭振丞主任(05-7892154)。
(三)指導老師名單以報名表為準(包含編舞教師1位、助理指導教師及行政人員6位,總計以7位為限;並請加註職稱,例如○○○老師),做為獎狀列印之依據。
(四)參賽者名冊由報名系統直接匯出,報名時需上傳學生大頭照(正面清晰照)。
五、大會為辦理比賽實況存證之需,進行實況錄影存檔,為比賽遇有爭議時使用,參賽單位賽前應自行檢查相關錄影音設備,大會不提供相關錄影檔案。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