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每件檔案容量上限調整說明
依據臺教授國字第1090161423號函辦理
一、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調整學生得上傳「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之檔案容量上限,文件檔案每件容量上限提升至4MB,影音檔案每件容量上限提升至10MB。
備註:檔案格式類型及大小請參閱附件
二、學生參加大專校院個人申請及甄選入學時,擬報考之校系如有特殊作品需求(例如美術、設計、音樂、影音創作、動畫等)之情形,學生得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透過校系指定方式,提交其他相關有利審查之資料,爰此,前述有關學習歷程檔案「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之檔案容量上限規定,並不影響學生升讀相關校系之權益。
置頂截止日期:
2021-01-18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