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防疫期間返宿及搬遷計畫

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109學年度防疫期間返宿及搬遷計畫  公告0611

一、  續住安排

   6月7日至6月9日由宿舍老師針對原一、二年級學生,全面進行電話詢問
   登錄下學期續住意願,續住同學下學期安排原自習座位、原寢室及原床位。

二、防疫期間返宿規定

1. 請於以下的時間及專線來電向宿舍老師預約返宿時段。
(1)預約時間:6月15(二)至6月18日(五) 每日8:20~16:40。
(2)預約專線:男生宿舍05-5512502#177、女生宿舍05-5512502#178。

2. 返宿當天家長請在停車場等候。(鄰近宿舍區)

3. 進入宿舍前請配合量測體溫及酒精消毒。

4. 搬遷流程:
(1)須清空座位、書櫃、床位及內務櫃,並將垃圾送至指定地點。
(2)請至宿舍辦公室繳交清潔費150元及領取防疫期間相關退費。

5. 預定返宿日期如下,需事先預約以利分時分流,返宿時間每人30分鐘。

6月21日(一) 8:20~16:40

磨課師課程「智慧科技與管理應用」

說明: 

 一、「智慧科技與管理應用」屬於跨領域學科課程,教學方式以主題式研討與軟體實作為主。深入淺出的介紹智慧科技之理論知識、國內外應用案例,並透過Power BI、OpenCV及Weka等軟體工具的操作教學,激發學生之學習興趣。

 二、開課時間:110年5月10日起至110年7月16日。

 三、課程影音、線上教材及線上測驗等,不限學習時間和次數。課程採免費註冊,登入網址:https://www.openedu.tw/course.jsp?id=1204

 四、本課程亦適合高中彈性自主學習選修,敬請協助公告。

 五、課程相關問題請洽:本校圖書館 沈小姐,電話:04-24517250轉2674,email: pcshen@mail.fcu.edu.tw

【轉知】第六屆水土保持酷學校-種子學校推廣計畫,報名時間將延長至110年7月31日止

主旨: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第六屆水土保持酷學校-種子學校推廣計畫」,報名時間將延長至110年7月31日止,請把握時間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10年6月7日水保企字第110185960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一律採網路報名申請方式,相關活動資訊請至水土保持與農村再生教育網(http://220.132.179.147:8080/cool-school/index.html)下載,鼓勵積極推動水土保持環境及防災教育工作之學校加入行列。

 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來函及「第六屆水土保持酷學校-種子學校推廣計畫」內容供參。

辦法:

【轉知】2021空品知識、行動與創意競賽

主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2021空品知識、行動與創意競賽」活動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7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078115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活動免報名費,惟鑑於疫情嚴峻,謹供貴校參考,重點摘錄如下:

 (一)參賽對象:高中組及大專組,採團體組隊報名參賽。

 (二)競賽主軸:可從日常生活中之食、衣、住、行、育、樂等各種面向,發現空氣品質問題、尋找污染來源或改善對策,進而一起發想行動改善空氣品質。

 (三)收件時間:初選提案收件至110年7月15日止,競賽日程與應繳交文件詳簡章。

 三、本競賽相關資訊,可至環保署空保處網頁查詢(網址https://air.epa.gov.tw/Default.aspx)置頂最新公告。

 四、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聯絡人:空保處柏雪翠副研究員(信箱:htpo@epa.gov.tw、連絡電話:02-23712121轉6106)。

辦法:

【住宿】110學年度高國一新生住宿申請說明 (暑期輔導與開學需住校者)

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110學年度高國一新生住宿申請說明 公告
(暑期輔導與開學需住校者)

 

一、填報方式:將以下資訊以e-mail方式給承辦人

1.學生姓名

2.縣市/鄉鎮

3.畢業國中(高一新生)、畢業國小(國一新生)

4.性別
5.家長聯絡電話(1)住家 (2)手機

 

二、填報日期:即日起至7月13日(二)止

1.男生宿舍洪登文組長  t2004@shsh.ylc.edu.tw
                     05-5512502 分機 177  手機:0919-014076

2.女生宿舍廖春英組長  sdd50166@shsh.ylc.edu.tw
                     05-5512502 分機 178  手機:0928-711606

三、審核時間:7月14至15日

四、公告方式:於7月16日(五)以電話通知。

主 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運用各種管道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切實遵守、落實防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運用各種管道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切實遵守、落實防疫,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7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072404號函轉衛生福利部本(110)年5月1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449B號函副本及本年5月2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465A號函副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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