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海洋委員會辦理「114年度第三屆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作業」
主旨:轉知海洋委員會辦理「114年度第三屆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作業」,惠請協助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2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136548號函及海洋委員會113年12月31日海授保字第1130014135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海委會來函、要點、須知及海報。
主旨:轉知海洋委員會辦理「114年度第三屆海洋保育貢獻楷模獎選拔作業」,惠請協助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2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136548號函及海洋委員會113年12月31日海授保字第1130014135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海委會來函、要點、須知及海報。
一、 為提升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創意及創造力,並訓練學生將所學知識活用,教育部自93年起辦理智慧鐵人創意競賽,114年將邁入第22屆。
二、 上揭競賽參賽對象為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賽程分為初賽、複賽、決賽暨國際邀請賽,競賽內容設計跨學科領域,舉凡日常生活觸及之人文、科學、體育、實作或生活中的勞務、知識及技能皆為競賽項目範疇,114年度競賽訊息摘要如下: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初賽分為2梯次4場次辦理,第1梯次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4日止,第2梯次報名時間自114年2月5日至4月15日止,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組別分為國內「一般組」及「技職組」,每隊4至6人為限,以過半數隊員所屬學校為歸屬類別:
1、一般組:普通高中、綜合型高中之普通組、學校型態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申請自學學生)。
2、技職組: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之技職組、單科型高中。
(二)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300元整,清寒學生附相關證明得免收取報名費用。
一. 申請時間:2/11(二)前。
二. 申請單位: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領表。
三. 需備證件:
軍人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申請就學費用優待之證件,以國防部發給者為限。公教遺族申請就學費用優待之證件,以銓敘機關或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發給者為限。公教遺族檢送年撫恤金證書,如證書上未填明死亡原因及撫恤年限者,應查明證書上「依據法規」欄所填當時之法規條款規定。
說明:
一、為鼓勵青年的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青年文化禮金,作為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手作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114年文化禮金將發放16-22歲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並推出13-15歲試辦計畫,每人發放600點文化幣。
二、有關文化禮金領用方式如下:
(一)誰可以領:
1、13-15歲青年:出生日期在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的,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可領600點文化幣。
2、16-22歲青年:出生日期在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的,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可領1,200點文化幣。
(二)怎麼領取:手機下載「文化幣」APP,完成註冊登記及身份驗證後,114年1月1日起領取並立即可用;另可聯繫文化禮金客服提出申請(電話:0809-081806、信箱:cp.service@tradevan.com.tw)。
(三)如何使用:可在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至全國藝文消費點進行消費折抵,每次使用以1點為單位。
科學工藝博物館設置「勇往職前」技職15職群展廳串聯線上學習單
結合常設展示廳參觀及藉此引介技職15職群職涯發展簡介(https://sites.google.com/view/braveinnstm/%E9%A6%96%E9%A0%81),提供學子職涯探索,歡迎來館參觀並多加利用。
展示廳參觀資訊請參考官網:www.nstm.gov.tw
臺北大學辦理實體與同步遠距並行之基礎韓語課程--「韓語基礎發音寒假夜間密集班」
詳情參閱附件
主旨:檢送本府辦理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推動校園「菸檳防制」議題海報比賽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推動校園菸檳防制議題實施計畫辦理。
二、透過比賽方式互相觀摩及交換經驗,喚起重視菸檳防制工作,以落實菸檳防制教育之績效。
三、旨揭比賽說明如下:
(一)承辦單位:本縣東明國中。
(二)徵集對象: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比賽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三)海報作品規格:
1、主題:以「菸檳防制」宣導為主題,形式不拘。
2、尺寸:長110公分×寬80公分(全開)。
(四)送件日期與地點:114年3月3日至114年3月7日送達東明國中學務處(地址:630雲林縣斗南鎮中興路111號,學務主任陳建台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請各校務必至少選送1件作品,每件作品作者以2人為限,並於以下網址填寫相關資料以完成報名:https://forms.gle/hdqH6h4ndfs4SzeUA。
主旨:請各校落實校園檳榔危害防制作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6027號函辦理。
二、依學校衛生法第2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91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三、為建立無檳校園,落實學校檳榔危害防制教育,倘學校查獲學生攜帶或嚼食檳榔,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規定予以勸導制止,並酌情通知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加強管教;如知悉出處或販售來源,請通報當地社會局(處)或警察單位查處。
114學年度高中藝才班簡章已經公告!!
簡章公告網站:https://art.sen.edu.tw/brief
由於團體報名學校需要作業時間
請有意願報名高中藝才班的同學請於2/12(三)17:00前至輔導室特教組報名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2/12(三)17:00止
大學學測日期將近,縣長為高三學生加油勉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