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有關學校體育課程教學實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有關學校體育課程教學實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避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擴散,我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均應落實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之「各單位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及各項防疫措施,合先敘明。
二、衡酌學校體育課程多為群體聚集活動,爰各校實施體育教學課程時應參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22日修訂公布之「『COVID-19』因應指引:公眾集會」之相關指標,就學校體育課程及活動進行風險評估,並擬定防疫指標。
三、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10日修訂公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規定,若特定人員上課(如幼兒園到高中),需注意通風良好,儘可能維持社交距離,不硬性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