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5B3設計人才璞玉計畫之、107-5B3-2觀照自然美感再現-全國寫生比賽

主旨:為提昇社會藝術風氣,鼓勵學生參與有益身心活動、增進學生觀摩學習機會,本校高職優質化「107-5B3設計人才璞玉計畫之107-5B3-2觀照自然美感再現-全國寫生比賽」,請 貴校鼓勵學生參與比賽活動。

 

說明: 

 一、主辦單位: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二、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8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

 三、比賽地點:台北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現場當日設有大會服務台)。

 四、「107-5B3-2觀照自然美感再現-全國寫生比賽活動要點」詳如附件。

第101期雲林綠芽刊物投稿

主旨:有關本縣第101期雲林綠芽刊物,主題「特別的日子」,截稿日期為108年3月30日,請鼓勵學生踴躍投稿,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主題內容說明:生活中有難以忘懷或刻骨銘心之特殊情感,有悲歡離合情景與感受,寫出或畫出分享你的喜怒哀樂。

 二、散文、童詩、童話、學校風光、雲林采風、書畫園地(繪畫、書法、硬筆字、四格漫畫)等項目,請自行訂定相關主題。

 三、投稿作品統一表格書寫,可於雲林縣教育網─社會教育科─雲林綠芽項下載使用,稿件請逕寄:平和國民小學─虎尾鎮光復路22號「雲林綠芽編輯室」收。

 四、各校投稿作品,指導老師請務必作好初選後再送出(非以量取勝)。

 五、隨函檢送表格(電子檔)各乙份,各校稿件送出時確實填寫投稿統計表,並由學校統一送件。

108年『舞文弄墨』廉能競賽活動

主旨:檢送本府暨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舞文弄墨』廉能競賽活動」簡章乙份(如附件),請轉知並鼓勵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08年2月19日第1083200612號簽奉核准辦理。

 二、旨揭徵文及書法比賽係以反貪倡廉及廉潔誠信為主題,由本府與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合辦,比賽相關資訊簡述如下(詳活動簡章):

 (一)參賽對象:雲林縣各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中、高年級學生。

 (二)收件時間:108.3.4(一)至108.3.29(五)上午8:00~下午4:30。

 (三)收件地點:雲林縣鎮東國民小學。

 三、請各校鼓勵同學踴躍報名參加。

中華民國第五十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第五十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雲林縣內徵集辦法乙份,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08年2月18日(108)兒美字第020號函辦理。

 二、主題內容:依徵集辦法所列內容自行命題創作(如附件)。

 三、收件時間:108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共計三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逾期不予列入評選,各校請勿於收件最後一日送件,以免延誤收件時間喪失資格。

 四、現場收件地點:斗南鎮重光國民小學教導處(電話:05-6341131轉011)請勿郵寄。

 五、本縣辦理複選後將優秀作品逕送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參加全國作品徵選比賽。

 六、作品指導老師未填寫者視同放棄,經填寫後不得任意更改,並不得事後要求獲獎指導老師敘獎。

 七、附件請上雲林縣教育網公文發佈下載(http://mysql.ylc.edu.tw/ann/)-社教科室公告。

【狂賀】本校田徑隊學生參加108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成績優異。

賀--本校田徑隊學生參加108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成績優異。

其中以初三意班沈柏嶸同學跳遠以6米17榮獲第一名並取得108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參賽資格。

得獎名單如下:                                                          

班級        座號         姓名                    獲獎全銜                     

初一修       4         吳正華         國男組5000M競走第六名

初一治      30        廖英秀         國女組跳遠第七名

美一甲       8         施博閎         國男組5000M競走第八名

初二誠       6         李冠欣         國男組跳遠第三名

初三意      12        沈柏嶸         國男組跳遠第一名6.17公尺     達全中運參賽標準

【國中部】107學年下學期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

一. 申請時間:3/11日前。
二. 申請單位: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領表。
三. 需備證件:
1.申請書二份,新申請學生需檢附印章。
2.下列有效證件之一種:卹亡給與令、撫卹令、傷殘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軍人遺族就學證明書。
3.前項證件內未載明申請優待人者,須檢送戶籍謄本或繳驗戶口名簿。
4.申請本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其父或母為現職軍公教人員者,應繳交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書。
5.傷殘榮軍子女應繳驗戶籍謄本或退伍令。
6.軍人遺族子女,申請主食米者,應檢附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出具未領食米之證明書。

軍人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申請就學費用優待之證件,以國防部發給者為限。公教遺族申請就學費用優待之證件,以銓敘機關或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發給者為限。公教遺族檢送年撫恤金證書,如證書上未填明死亡原因及撫恤年限者,應查明證書上「依據法規」欄所填當時之法規條款規定。

【高中部】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高中部】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一、申請對象: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1.獎勵對象:學校平均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2.獎助對象:學校平均6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三、申請日期:3月15日至4月20日截止,郵戳為憑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並於時限內提出申請。

【高中部】高雄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高中部】高雄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設籍高雄市之高中在學學生,且具(中)低收入戶身份者。

2.學期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功過相抵後無警告以上懲處者。

二、申請資料: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辦法,備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後,

於3月20日以前洽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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