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2025頒授雲林之光,請惠予轉知並鼓勵貴屬踴躍送件
說明:
一、旨揭獎勵要點業經2025雲林之光表揚審薦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本案舉薦獎項時限,自113年5月1日(星期三)至114年4月30日止(星期三)(以獎狀/證書日期為止)。
三、請符合表揚門檻標準者踴躍提出申請,說明如下:
(一)符合表揚門檻標準表項次1至項次27、項次29至項次38者,須檢附成績證明(得獎文件)備審。
(二)屬於表揚門檻標準表項次28、項次39至項次70者,須檢附成績證明(得獎文件)、競賽規程(辦法、簡章)及參賽格局達6縣市(含)以上之秩序冊(賽程表)備審。
四、請填寫申請推薦書並檢附前項資料置入信封袋(信封請黏貼附件之封面頁),於114年5月1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以專人遞送或掛號郵寄二崙國小( 649雲林縣二崙鄉中興路36號),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不予受理。
五、請於受理期限前,寄送相關資料並至下列連結填寫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