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主旨:函轉教育部辦理「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請公告並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7日臺教學(四)字第1100127814號函辦理。
二、鑑於特殊教育法於民國98年全法修訂迄今已逾10年,為因應12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之訂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RC)中有關達成身心障礙兒童權益要求等,有必要進行特殊教育法全文之修正。為廣泛蒐集各界意見,教育部規劃於北、中、南、東4區辦理草案分區公聽會,以廣徵博議、察納雅言,作為擬訂特殊教育法修訂草案之參據。
三、各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北區:110年10月15日(五)09:30~12:15,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G105(直播網址:https://youtu.be/QNDsr5p95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