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重申有關學校游泳課程與體育課程教學實施

主旨:重申有關學校游泳課程與體育課程教學實施,請依相關規定落實防疫措施,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前分別以109年4月27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12477號函、109年5月21日同字第1090017431號函及109年9月14日臺教授體字第1090031491號函(諒達),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落實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訂定之相關防疫措施。另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4月20日疾管防字第1090051913號函示略以,武漢肺炎為新興傳染病,目前尚無相關證據顯示會透過使用游泳池而感染。以上,合先敘明。

 二、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以109年4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40347號函發布「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因應疫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其中有關體育運動及教學相關說明摘要如下:師生於戶外空間或教室以外之室內場所活動,如運動、集會等,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倘無法維持,則應全面配戴口罩。

公視3台「疫起線上看」電視教學節目

 

說明:  一、依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徵用公視頻道播出中小學教學節目計畫」辦理。 二、為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疫情停課期間有多元的學習內容,本署委請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製作「疫起線上看」電視教學節目,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週一至週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於公視3台播出。 三、本電視教學節目內容包括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科技等4大領域,題材豐富且內容優質,適合作為居家學習之補充教材,收視對象為國小(低、中、高年級,每日各30分鐘)、國中(60分鐘)、高中(30分鐘)

110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說明: 

 一、依據國立成功大學110年5月13日成大教字第1100201080號函辦理。

 二、依據「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及「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及教育部於111學年度起於中等學校全面實施台灣本土語文教育之政策以培育具備台語(閩南語)專長之中學教師。

 三、招生對象: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具有成大全民台語認證或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及下列各項資格之一者:

 1、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A班):(1) 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2) 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2、具本土語文專長者(B班):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台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為現職之本土語文(台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老師。

 四、網路報名日期:110年5月20日(星期四)至5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五、繳費及匯票收件日期:110年5月20日(星期四)至5月28日(星期五)上班日每日上午9時至晚上6時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110年度私校教職員自主投資宣導說明會

私校退撫會為宣導私校退撫制度,推動增額提撥及分期請領等攸關教職員權益之重要措施,祈使私校教職員瞭解儲金相關資訊,該會舉辦「110年度私校教職員自主投資宣導說明會」,歡迎其指定之服務年資5年內及規劃退休之教職員參加,本校予出席者公假前往。詳如網址:http://www1.t-service.org.tw/detail/news/30273

【轉知】中華大學立式單槳衝浪板體驗營

主 旨: 檢送本校辦理110年區域性水域運動體驗推廣活動,活動名稱「中華大學立式單槳衝浪板體驗營」,敬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00011156C號函辦理。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 承辦單位:中華大學 四、 活動名稱:中華大學立式單槳衝浪板體驗營。 五、 活動地點:中華大學室內溫水游泳池。 六、 活動時間:立式單槳衝浪板體驗營辦理於110年6月12、13、14、19、20、26、27日,7月3日,每日3梯次共24梯次,每梯次人數上限20人。 七、 報名網址:如附件。 八、 活動海報如附件,敬請張貼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九、 本活動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所公告之規定,若疫情升級,即停止活動並延期,請見諒。 辦 法:

【轉知】110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精進教育研習會(臺北梯次)

主旨:檢送本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之「110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精進教育研習會(臺北梯次)」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所屬持有本署所核發之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二、為協助持有本署所核發之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者累積證照效期展延所需之專業能力點數,爰依據上述辦法舉辦旨揭研習會,全程參與者除將核發研習證書外,並以每小時0.5點計算,授予渠等專業能力點數。

 三、惠請轉知所屬之機關(構)、單項委員會及學校,請其具參訓資格之會員、教練、同仁、學生及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於貴單位網站刊登報名資訊。

 四、另請各直轄市政府體育局(處)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函轉所屬國民運動中心及轄區內民間健身中心業者,請其所屬具參訓資格之教練、人員及課程教師參與研習。

 五、旨揭研習會訂於110年6月19日(星期六)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舉行,並依指導員之級別分為初、中級課程辦理,錄取人數合計80名。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及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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