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教署通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針對校內、外住宿學生居家檢疫注意事項及回報事宜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教署通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針對校內、外住宿學生居家檢疫注意事項及回報事宜」資料1份,請配合辦理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109年2月6日19時教育部通報辦理。

辦法:

 

正本: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國立暨私立(不含北高新北臺中桃園五市)高級中等學校、國立臺灣戲曲學院高職部、各國立國民小學、台北美國學校

 

副本:本署各組室、︵含附件︶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109年校園原住民族公共參與巡迴講座實施計畫報名延長

說明: 

 一、本署109年1月30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0922000230號函諒達。

 二、旨案原定於109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5時截止報名,為因應武漢肺炎防疫,全國大專校院及高中以下學校延後開學並延長寒假、縮短暑假之措施,報名時間配合延長至109年2月27日(星期四)中午12時,報名網站:https://reurl.cc/W4Qoge。

 三、前開相關事項,請洽聯絡人:國立東華大學陳蓓倫小姐(聯絡電話:03-8905782、E-Mail:cis-icdc@gms.ndhu.edu.tw)。

109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1月22日師大進字第1091001715B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謹訂於109年9月12日(星期六)與9月20日(星期日)兩梯次舉行,報名期間自109年4月7日(星期二)至5月29日(星期五)止。

 三、為提升考生應試便利性,今年度於3月至8月、10月至12月另辦有分區多梯次認證。多梯次與全國認證之差異請參閱附件一,各梯次認證重要期程請參閱附件二。

 四、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超過19歲報名者僅收報名費新台幣250元。另針對輔導學生通過認證及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以上各項訊息均公告於「客語能力初級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

 五、謹附今年度認證簡章於附件三

 六、報名期間同時開放申請辦理認證推廣說明會,詳細情形將另公告於網站,惠請有意報考者上網了解並踴躍參加。

2020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

主 旨: 檢送「2020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簡章及相關表單各1份,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參與徵選,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獎勵及培育圖、文創作人才,啟發全方位藝術創作,推動親子閱讀風氣,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特辦理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徵選活動。

  二、 109年度徵選活動之得獎學生,將頒發教育部長獎狀,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分低中、高年級分別各1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09年3月1起收件至4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本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四、 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

【轉知】109年度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案

主旨:檢送「109年度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案」評選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請轉知並鼓勵所屬於期限內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體及個人,獎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本署訂定「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要點」(如附件),並委託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協助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評選等事宜。

 二、機關、學校(含推薦個人獎項)申請旨案之方式說明如下:

 (一)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含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轄管之臺北市立大學),請於109年4月29日(星期三)前送件至各該主管機關教育局(處)由各該主管機關教育局(處)完成初選後,於109年5月8日(星期五)前將縣(市)初選後資料函送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3樓)俾便進行第2階段評選。

 (二)教育部所屬各級學校(除臺北市立大學以外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國立暨私立中等學校、國立國民小學)及全國性團體,請於109年5月8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與相關資料函送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俾利辦理後續評選事宜。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送件時,請檢附推展「SH150」情形,本署將列為評選重要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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