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體育署112年推動原住民族棒、壘球輔導計畫
主旨:檢送「教育部體育署112年推動原住民族棒、壘球輔導計畫」1份,請依說明事項於111年9月23日前將相關表件及計畫函報本署委託單位國立體育大學審查,逾期歉難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落實政府合理照顧退役之棒、壘球運動選手,優先提供原住民就業機會之政策,並為提升原住民族地區學校運動訓練資源,培育原住民優秀選手,增加投入原住民族地區學校運動團隊之教練人力,協助學校帶動與發展棒、壘球教育,特辦理本計畫。
二、學校申請資格:
(一)成立2年以上之國民中、小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棒、壘球隊。
(二)未聘有棒、壘球專任運動教練或本署其他計畫補助棒、壘球專任教練薪資者,規範如下(若申請時經查該校原住民選手未達規範人數,即取消資格不得申請):
1、棒球原住民選手至少7人(含)以上。
2、壘球原住民選手至少6人(含)以上。
(三)已聘有棒、壘球專任運動教練或本署其他計畫補助棒、壘球專任教練薪資者,規範如下(若申請時經查該校原住民選手未達規範人數,即取消資格不得申請):
1、棒球原住民選手至少13人(含)以上。
2、壘球原住民選手至少10人(含)以上。
三、教練資格及人數:
(一)具原住民身分,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棒、壘球「初級」以上資格。
(三)未具備棒、壘球「初級」以上資格者,得依全國性體育團體棒、壘球運動教練證申請。
(四)經2次以上公開甄選後,無上述具原住民身分運動教練資格人員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者,由所屬主管機關報經本署同意後,得聘具有棒、壘球專任運動教練證書者。
(五)人數:視本署年度預算及辦理成效進行調整。
四、補助經費及其支用項目:
(一)人事費(含薪資、年終獎金、勞保費、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提撥費),由本署全額補助。
(二)業務費每校新臺幣15萬元為原則,最高補助90%。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體育大學承辦人李欣怡小姐,電話:(03)3283201轉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