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年全縣運動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計畫
主旨:檢送「111年全縣運動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計畫」1份,請務必周知各參加人員並配合落實各項防疫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全縣運動會不舉辦開、閉幕,進行閉門比賽,除教練、選手、裁判、工作人員及各單位相關隊職員外,不開放觀眾入場。
二、賽會期間為「加強防疫措施」期間,所有進場之裁判、工作人員、選手及隊職員需於報到時繳交黃卡影本(打滿2劑,且第2劑已滿14天)或賽前3天內快篩檢驗陰性證明。參賽單位可由校方或鄉鎮市公所統一檢核並出具「防疫檢核證明切結書」。
三、本賽事應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仍處於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防疫者,一律不得參與本賽事。自主健康管理者,需檢附賽前3天內快篩檢驗陰性證明,始得參與本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