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社會關懷協會辦理「【愛與分享】111年度雲林縣國民中小學份學獎助學金慈善公益活動」

申請奮學獎助學金需具備下列條件及流程:
1.戶籍設雲林縣境內【單親、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新住民、隔代教養、失親、其他】等家庭孩童(須附相關佐證文件)。
2.雲林縣就讀國中、國小的孩童。
3.在學校、團體或單位中操行成績及格。
4.推薦名單由雲林縣各國中小學、公私立社會福利團體、單位或承辦夜光天使班之學校、單位所推薦,由社工(老師)推薦填寫,不可代填。
5.社工員或老師確實曾經至受薦學童做家庭訪視,瞭解其實際生活狀況。
6.由推薦團體/單位/學校所推薦資料,承辦單位將做複審佐證資料工作。        
7.通過複審之學童,承辦單位將專函通知該學童,並知會推薦單位。

相關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