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申請鑑定對象:設籍本縣之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具備語文或數理資賦優異特質之應屆畢業生,經學校教師、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具備資賦優異特質者。
有關鑑定相關時程及地點,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本鑑定依教育部規定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等程序辦理。
簡章請參閱附件
申請鑑定對象:設籍本縣之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具備語文或數理資賦優異特質之應屆畢業生,經學校教師、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具備資賦優異特質者。
有關鑑定相關時程及地點,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本鑑定依教育部規定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等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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