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嘉新獎學金」

「109年度嘉新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一般社會清寒子女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操行(或獎懲紀錄)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

 二、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7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

       60分以上。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