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09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09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一、

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臺中、彰化、雲林、南投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及彰化縣立國民中學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本獎學金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限:申請時間為自109年9月7日起至109年9月21日止。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