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大學學測成績出爐,本校整體表現優良

本校今年學測成績整體表現優良,70級分以上有11位,學生總級分達全國均標佔本校考生的百分之八十二;達全國前標佔本校考生近半數;達全國頂標佔本校考生的五分之一,另本校班級平均成績皆達全國均標,其中更有3個班達前標。除此之外,各科亦有多人拿到滿級分。

1. 高三普通班人數:364人

2. 70級分以上11人,佔全校3.0%

    65級分以上44人,佔全校12.0%

    60級分以上96人,佔全校26.3%

3. 70級分以上名單:

    73級分: 張宸維、黃毓如、黃鈺雯

    72級分: 林承漢

    71級分: 林恩德、陳思安、李育瑄

    70級分: 王易喬、王朝賢、吳亭萱、張文馨

4. 學生總級分達頂標(62級分):69人  (頂標為全體考生前12%)

5. 學生總級分達前標(56級分):153人 (前標為全體考生前25%)

6. 學生總級分達均標 ( 45級分 ):298人 (均標為全體考生前50%)

7.各學科教學成效優異:

【國中部學生】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補助

二、本案補助對象如次:
(一)身心障礙學生:係指就讀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三)低收入戶子女:係指本鄉(鎮、市)公所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國內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者。
三、符合資格者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其補助學雜費金額如下:
(一)重度、極重度障礙:補助新台幣3,000元。
(二)中度障礙及低收入戶:補助新台幣2,500元。
(三)輕度障礙:補助新台幣2,000元。
六、已申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或向其他機關領取補助學、雜費者,不得重複領取本項減免補助。重複或不實領取者,註銷申請資格並追繳減免補助費用,及追究相關責任。
七、有關家庭所得總額:
(一)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申請減免學雜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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