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雲林縣107年龍舟錦標賽競賽

一、依據雲林縣107年龍舟錦標賽競賽規程辦理。

 二、參加資格:凡縣內機關團體、社團、學校、民眾、學生均得以依下列辦法組隊參加:

 (一)首長、議員男女混合組:雲林縣政府一級主管以上與雲林縣議會議員分別組隊參加,男女混合。

 (二)國中小教職員混合組(女性槳手至少8人(含)以上):以各鄉鎮市為單位,公私立國中小學教職員工(含代理代課教師、兼課教師、實習人員與替代役)均可聯合組隊參加。

 (三)公開男子組:大專院校、社會人士均可組隊參加。

 (四)公開女子組:大專院校、社會人士均可組隊參加。

 (五)機關男女混合組(女性槳手至少8人(含)以上):

 1、以縣府各局處與其所屬之行政機關、各鄉鎮市公所為單位組隊參加,內含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在職一個月以上)、臨時人員(在職一個月以上)、借調人員(借調一個月以上)。

 2、公私立高中職編制內教師、職員、工友、教官、代理教師、實習老師以單一學校為單位或依六大視導區聯合組隊參加。

 (六)高中職學生男子組:高中在籍之男學生(含高三學生,不含夜間部),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每校限報一隊。

學校專任運動教練涉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案件聘任、管理及輔導作業流程表

一、有鑑於邇來媒體時有對學校運動教練,嚴重違反教練職責情事之報導,為健全運動訓練環境,維護學生(選手)參與運動賽事權益,請依下列方式積極並落實辦理所屬運動教練管考機制:

 (一)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請依教育部103年5月20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30014342B號令修正發布之「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督導管理。依該辦法第10條第2項規定,為避免聘任之教練有前項規定情事,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其通報、資訊蒐集、查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比照教師規定辦理。

 (二)本署支薪分派於地方政府學校服務之專任教練:請依102年5月20日臺教授體字第1020015359B號令修正發布之「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自行聘任之外聘或兼任運動教練:請依教育部99年6月14日台體(一)字第0990099465號函辦理,建議於聘約中明訂下列運動教練之義務:

 1、遵守學校紀律及相關法規,維護校譽。

 2、積極推動及發展學校運動選手之培訓,並保障選手(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3、依學校排定之培訓、輔導及比賽時間,實施選手之訓練活動。

【校內】106學年第2學期學生換夏季服裝注意事項

106學年第2學期學生服裝換季注意事項

一、換季時間:107年4月9日起。

二、服裝式樣:

     高中男生:黃色短袖上衣、黑色長褲、白襪。

     高中女生:黃色短袖上衣、灰色裙子、白襪。

     國中男生:粉紅色短袖上衣、灰色短褲、白襪。

     國中女生:粉紅色短袖上衣、灰色裙子、白襪。

   ﹝天氣寒冷時外加夾克﹞

三、上衣、夾克之學號請務必符合個人的年級、班別。(襪子長度須超過腳踝)

四、服儀請隨時保持整齊、清潔。

五、氣溫降低,添加衣物保暖,請以學校服裝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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