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育志工參與服務計畫
主旨:檢送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教育志工參與服務計畫」(如附件),請協助宣傳及轉知所屬師生(含各系科、社團...等),並鼓勵其組隊申請,相關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署為鼓勵青年參與教育志工服務,引導青年結合所學,發揮志願服務的影響力,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特訂定旨揭服務計畫。
二、計畫簡述如下:
(一)申請期間:學校或團體彙整各團隊資料於計畫核定公告日起至5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申請應備文件郵寄至本署公共參與組。送件時間逾期,所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格式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本計畫之青年團隊,每個團隊成員至少6人(含)以上,且每1位青年以參加1個團隊為限,每團隊至少服務12小時。。
(三)評審作業:本署組成審查小組,審酌青年團隊實際參與服務人數、服務對象規模、服務地區、服務時間及次數、服務內容等項目,核給獎金,並預計於6月15日前函知學校及團體,同時公告於本署青年和平志工團網站。
(四)獎金額度:每計畫獎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含稅),撥付至申請團體或學校帳戶協助轉發獲獎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