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設籍嘉義市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補助就學費用,自即日起至3月20日(三)止受理申請

凡本校國中部學生設籍嘉義市,並持有該市低收入戶戶籍證明文件、社政機關出具證明書等符合申請條件者,即日起可到總務處文書組領取申請表件,請務必於3月20日(星期三)放學前將申請表件辦齊並送至總務處文書組,以便後續作業。

【國中部】雲林縣身心障礙子女、學生及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補助

雲林縣政府112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及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減免補助,自即日起至3月11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本校國中部學生符合申請條件者,即日起可到總務處文書組拿取申請表件,請務必於3月11日(星期一)放學前將申請表件辦齊並送至總務處文書組,以便後續作業。

轉知嘉義縣政府112學年度第2學期設籍嘉義縣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補助就學費用,自即日起至3月11日止受理申請

本校國中部學生設籍嘉義縣,並持有該縣市低收入戶戶籍證明文件、社政機關出具證明書等符合申請條件者,即日起可到總務處文書組領取申請表件,請務必於3月11日(星期一)放學前將申請表件辦齊並送至總務處文書組,以便後續作業。

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

一.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4(一)止。
二. 申請單位: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領表。
三. 需備證件:
1.申請書一份,新申請學生需檢附印章。
2.113年度低收入戶證明。
四. 說明
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已領取者,應繳回: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三)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四)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五)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六)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八)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九)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
(十四)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轉知】 行天宮資優學生培育計畫

申請對象:國中(含)以上音樂/美術/舞蹈/戲劇/體育班學生

申請條件:近三年內獲得全國個人賽前三名或特優

申請截止:3/10(郵戳為憑)

申請必須:

  1. 填寫線上表單
  2. 下載書面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後郵寄回傳

獲獎金額:20萬元

*詳情請掃描QR Code 或 搜尋「行天宮五大志業」-「資優學生長期培育」(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