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化反毒宣導系列活動
(一)活動期間為110學年度(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8月30日止)。
(二)活動一:於數位學習平台PaGamO之「國中小世界」置入反毒題庫及任務,供學生進行線上學習。
(三)活動二:該會志工進入校園,以班級為單位舉辦實體或遠距線上反毒小規模電競,反覆練習反毒題目。
若有相關疑問或需求,請逕洽活動聯絡人:(02)27551399分機2006(唐小姐)、2164(盧小姐)。
(一)活動期間為110學年度(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8月30日止)。
(二)活動一:於數位學習平台PaGamO之「國中小世界」置入反毒題庫及任務,供學生進行線上學習。
(三)活動二:該會志工進入校園,以班級為單位舉辦實體或遠距線上反毒小規模電競,反覆練習反毒題目。
若有相關疑問或需求,請逕洽活動聯絡人:(02)27551399分機2006(唐小姐)、2164(盧小姐)。
近來國內自行栽種或是從國外販運大麻之案件相當多,與美國、加拿大國家對大麻合法化有關,臺灣是國際社會,也受到這方面影響,防疫期間,很多人透過網路交流,討論大麻與文化藝術創作結合,導致青少年覺得大麻合法化是創意,近年大麻主要成分,四氫大麻酚(THC),容易有幻想幻覺,易導引到暴力攻擊等情形發生
教育部長潘文忠祝福教師夥伴教師節快樂,詳如附件檔。
主旨:檢送本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之「110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精進教育研習會」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所屬持有本署核發之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二、為協助持有本署核發之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者累積證照效期展延所需之專業能力點數,爰依前開辦法舉辦旨揭研習會,全程參與者除將核發研習證書外,並將以每小時0.5點之方式計算,授予渠等專業能力點數。
三、惠請轉知所屬機關(構)、單項委員會及學校,請其具備參訓資格之會員、教練、同仁、學生及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於貴單位網站刊登報名資訊。
四、另請各直轄市政府體育局(處)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函轉所屬國民運動中心及所轄民間健身中心業者,請其所屬具參訓資格之教練、人員及課程教師參與研習。
五、旨揭研習會訂於110年11月12日(星期五)、11月13日(星期六)及11月14日(星期日)分別假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舉辦臺南、臺中及臺北梯次之研習活動,並依指導員之級別分為初、中級課程辦理;每梯次之錄取人數為80名(初、中級課程合計),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及旁聽。
主旨:本府謹訂於110年10月22日(五)舉辦「林木疫病蟲害-樹木褐根病防治研習會」,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次樹木褐根病研習會於崙背鄉豐榮國小舉辦,檢送議程表(含報名表乙份),即日起受理報名。
二、副本抄送崙背鄉豐榮國小請惠予提供研習場所,另請林業試驗所中埔研究中心協助研習會所需事宜。
辦法:
主旨: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環境教育這10年響綠生活嘉年華」特展活動,請遵循教育部防疫指引前提下,鼓勵師生就近前往觀摩學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9月23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28903號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9月17日環署綜字第1101130741號函辦理。
二、環境教育法110年6月5日施行屆滿10週年,為展現環境教育推動成果,並落實全民綠生活政策,增進國人環境教育學習視野,特辦理旨揭特展活動。
三、活動時間訂於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11月2日(星期二)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週六、週日延長至下午6時),假臺北市華山1914文創園區東2A至東2D舉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八德路一段1號),活動資訊請參閱附件。
四、請遵循本部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項下戶外教學防疫規定,鼓勵學校師生就近前往觀摩學習。
五、活動辦理方式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
六、倘有相關疑問,請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徐國豐先生,電話:(02)2311-7722分機272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權教育資源中心
「110學年度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國文新風景‧課本與日本文學中的迷霧和真實」
詳情參閱附件
公視製作110學年度公播版教學影片
適合高級中等以下學生收看之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科技等4領域教學影片,共計246集,每集30分鐘
建置於教育雲疫起線上看專區
網址:https://video.cloud.edu.tw/video/co_topic_2.php?cat=18
亦可至公視OTT影音平臺觀看,網址:https://www.ptsplus.tv/channel/20
主旨:函頒修正「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原於98年9月4日以台體(三)字第0980151848B號函頒定,茲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健康與體育領域及實際需求予以修正。
二、本次修正之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本部體育署委託臺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召開6次研商會議、經12所學校試行及1場公聽會後,廣納各方意見後修訂完成。
三、檢附「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1份,相關問題請洽臺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陳邠婕經理,電話:02-2886-1261分機14。另相關電子檔可於「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網址:https://watersafety.sa.gov.tw/)下載。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