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49條及第150條修正條文

邇來社會聚眾鬥毆案頻傳,鑒於學生易透過社群通訊軟體串聯集結為聚眾鬥毆等妨害秩序行為,此等案件易傷及無辜,造成社會大眾恐懼感;重申刑法第149條(聚眾不散)、第150條(聚眾鬥毆)業已修正通過,刑度加重且非屬告訴乃論罪,各警察機關均嚴正執法,展現維護治安決心有效遏阻是類案件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