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政府辦理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作為,各參賽選手及隊職員須檢附相關健康證明文件,始得參賽

主旨:花蓮縣政府辦理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作為,各參賽選手及隊職員須檢附相關健康證明文件,始得參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1年全中運大會官網公告辦理。

 二、請參賽學校於各競賽種類之技術會議召開時,務必繳交下列相關健康證明資料,詳如附件:

 (一)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個人健康聲明切結書-學校。

 (二)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參賽人員健康證明表。

 (三)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個人健康聲明書。

 三、相關訊息,詳如大會官網https://111sport.hlc.edu.tw/Module/Bulletin/Index.php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