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二屆雲之鄉-全國雲林籍仟萬冠名獎績優、清寒子女獎學金」助學活動案

(一)申請對象:凡雲林籍,就讀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在學學生(112學年度升二年級學生),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二)獎助名額及申請條件:

  1、菁英學生組:國中50名、高中職50名,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無任何一學科70分以下),且無記過以上懲處。

  2、清寒學生組:國中100名、高中職100名,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65分以上、高中職6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懲處。

(三)獎助金額:每人每年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計每人3年共3萬元獎助學金。

(四)檢附資料:獎助學金申請表、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上/下學期成績單、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特殊證明文件及個人成長/生涯規劃等資料,影本請加簽「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五)申請日期:自112年6月1日(星期四)起至112年9月25日(星期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