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個別諮商輔導服務
一、本案係以個別諮商或個別輔導方式,透過對話,協助教師自我覺察與統整,以解決教師心理困擾,增進教師心理健康。
二、旨揭個別諮商輔導服務,係為符合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簡稱教支中心)服務對象之教師每人每年提供至多6次諮商,每次諮商時間為50分鐘,由教支中心合作心理師執行服務,場地為該心理師之服務機構。
三、個別諮商輔導服務申請資訊如下:
服務對象: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其代理期間為限;校長得準用。
服務期間: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
申請方式:由教師直接向教支中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