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 月 雲林縣104學年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By 洪瑞霞 學生獎助學金 0 回應s 雲林縣104學年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申請資格: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 相關申請辦法及表件請詳閱附件。 本校校內初審日期為105年3月23日(二),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3月22日(ㄧ)前,將相關申請表件送至註冊組。 附件檔案: 申請書 申請辦法 瀏覽次數: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