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2 月 【高中部】高雄市10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 By 洪瑞霞 學生獎助學金 0 回應s 【高中部】高雄市10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 申請資格:設籍高雄市6個月以上 申請時間:105年3月1日(二)至3月31日(四)止 校內初審日期:105年3月29日(二),有意申請的同學請下載附件填寫申請表後,於3月29日(二)中午12時前交至註冊組張裕旻老師處。 附件檔案: 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瀏覽次數: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