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高雄市10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

【高中部】高雄市10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

申請資格:設籍高雄市6個月以上

申請時間:105年3月1日(二)至3月31日(四)止

校內初審日期:105年3月29日(二),有意申請的同學請下載附件填寫申請表後,於3月29日(二)中午12時前交至註冊組張裕旻老師處。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