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臺北市之低收入戶學生申請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餐費補助

一、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持有該市「低收入戶卡」,就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於法定修業年限內且實際到校上課學生。
二、補助額度:每名學生每上課日補助55元,本學期上課日計101日(8/29-1/19),合計每人補助5,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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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截止日期: 
201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