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演講比賽
比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一、比賽區域、地點:
中區:參加學校: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等境內各國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比賽地點: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網址:www.tcgs.tc.edu.tw)。
二、舉辦日期:
1.參賽編號及名單預定於105年10月19日(三)公告於本校網站,各校如有疑問,請於105年10月21日(五)前與本校教務處教學組童怡箏組長聯繫 (電話:06-2131928-102,電子郵件:teach@tngs.tn.edu.tw),正式參賽名單將於105年10月24日(一)公告於本校網站。
2.決賽:決賽時程如下,由各承辦學校通知,並於該校網站公告。
南區:105 年 11 月 7 日 (星期一)
北區:105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三)
中區:10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
五、決賽演講題目及時間:
(一)演講題目: 1.指定題演講:由主辦單位聘請命題委員命題,於決賽 2 週前公告於國教署及各區 承辦學校網站。 2.看圖即席演講:由主辦單位聘請命題委員命題,於決賽時當場公布決定,參賽學 生準備時間為 5 分鐘,登臺演講前不得與他人接觸。
(二)演講時間: 1.指定題演講:2 分鐘(不得使用輔助圖片或道具)。 2.看圖即席演講:2 分鐘。演講時間均以 2 分鐘為限;進行 1 分 30 秒時鳴鈴 1 短鈴 提醒,2 分鐘時鳴鈴 1 長鈴,演講立即結束。
六、評審:
(一)決賽評審,由國教署聘請評審委員辦理。
(二)評分標準: 1.指定題演講與看圖即席演講各以 100 為滿分,並以指定題演講占總成績 40%,看 圖即席演講占總成績 60%,核計總成績。 2.指定題演講與看圖即席演講均以「內容」30%,「語言能力」30%,「表達技巧」30% 及「儀態」10%進行評分。 3.總成績遇有同分情形,以看圖即席演講得分較高者為優勝,看圖即席演講成績再 同分者,以該項演講進行時間較接近 2 分鐘者為優勝。
八、參加決賽應注意事項:
(一)各校參加決賽學生,應由教師帶領,依照各區比賽時程準時到達比賽地點報到,並參 加領隊會議。
(二)參加決賽學生應穿著便服,並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以便承辦學校核對;未帶證件或 穿著制服(含學校體育服)者,均不得入場參加比賽。
(三)參加決賽學生需俟看圖即席演講全部結束後始可離開,先行離席者,視同放棄比賽資 格。 (四)決賽會場不可攜帶任何通訊器材(含各式電腦),亦不開放錄音及攝影,違反規定者, 視同棄權。
(五)參加決賽學生由就讀學校補助交通住宿費,領隊教師由服務學校依規定報支差旅費。 3 (六)各校參加決賽學生請保留決賽手冊,作為參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