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彰化縣105學年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高中部】彰化縣105學年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申請資格: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符合獎學金實施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

相關辦法請詳閱附件(含申請書)

本校校內初審日期為106年3月13日(一),欲申請的同學請於106年3月10日(五)前繳交相關申請文件至註冊組組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