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部學生)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補助

欲申請105學年度第2學期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補助學生,請先儘速至總務處文書組填寫資料,再併同繳驗文件於3月29日前交回。

本案補助對象如次:
(一)身心障礙學生:係指就讀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本縣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三)低收入戶子女:係指本鄉(鎮、市)公所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或國內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者。

置頂截止日期: 
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