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林文秀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林文秀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辦法中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

二、校內申請日期:自107年2月15日至107年3月26日(一)止。

三、辦法細節請詳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洽註冊組陳怡純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