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107全中運網球競賽規則修正
一、依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107年2月27日107高體(四)字第1070102103號函。
二、為配合國際網球總會(ITF)規則變動並跟國際接軌,自107年起,國內青少年各級排名賽實施新規則,比賽採用”No-let service”,即是發球觸網後,球進入發球有效區,繼續比賽,接球者如未能擊中球或擊球未過網或出界則接球者失分。
三、此次賽會網球資格賽及會內賽將使用上述競賽規則,特此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107年2月27日107高體(四)字第1070102103號函。
二、為配合國際網球總會(ITF)規則變動並跟國際接軌,自107年起,國內青少年各級排名賽實施新規則,比賽採用”No-let service”,即是發球觸網後,球進入發球有效區,繼續比賽,接球者如未能擊中球或擊球未過網或出界則接球者失分。
三、此次賽會網球資格賽及會內賽將使用上述競賽規則,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