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運動精神獎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3日中市教體字第1070029630號函及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辦理。
二、於旨揭賽會期間,得由參賽之裁判、教練、團體或工作人員就生活教育、運動品德及運動精神表現優異等學校、團隊或個人推薦之。
三、推薦書正本,詳如附件,請於107年4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小團本部服務臺。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3日中市教體字第1070029630號函及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辦理。
二、於旨揭賽會期間,得由參賽之裁判、教練、團體或工作人員就生活教育、運動品德及運動精神表現優異等學校、團隊或個人推薦之。
三、推薦書正本,詳如附件,請於107年4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小團本部服務臺。